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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镜头下的美丽当涂”摄影作品比赛的 
启      事 
各乡镇党委,各开发区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全面展示当涂城乡建设的新成就,彰显当涂的新景象、新成就、新魅力,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镜头下的美丽当涂”摄影作品比赛活动。 
一、主办单位: 
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当涂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县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时间: 
2014年5月12日——6月20日 
四、大赛主题: 
作品以反映当涂自然风光和城乡建设为主题。 
五、参赛对象: 
全县城乡各界摄影爱好者(专业、业余不限)。 
六、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以纪实为主,场景人物内容必需真实; 
2、作品画面清晰,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按一幅计,每组不超过4张; 
3、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报送,JPEG格式,照片长边不低于2000万像素,单幅大小不小于2MB。电子邮箱:ahdtgh@163.com,电话:6711368,联系人:滕刚; 
4、投稿时要对作品作简要描述(包括作品名称、拍摄对象、时间、地点),并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5、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添加、拼接、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处理); 
6、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及获奖作品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展览、发表、出版等,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7、有关作品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解决(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 
 
 
 
 
 
 
中共当涂县委宣传部     中共当涂县直机关工委 
 
 
当涂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4年5月14日 
 
 
 
中共当涂县委宣传部                    2014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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