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光捉影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083|回复: 12

【转帖】首届“凤阳旅游风景线”摄影大赛征稿启事(2013.5.31截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3 14: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明古城  改革名城  养生新城
首届“凤阳旅游风景线”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是个好地方。凤阳县位于淮河中游南岸,交通便捷,区位优势得天独厚,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大自然的厚爱,馈赠给凤阳一方名山胜水,孕育了内涵厚重的淮河文化,哺育了一代农民皇帝朱元璋,造就了“敢为天下先”的小岗人。
        “一人、一村、一台戏”三张名片唱响神州大地,改革第一村——小岗村(AAAA景区)、明代第一陵——明皇陵(国保单位)、东方巴比伦——明中都城(国保单位)、皇家第一寺——龙兴寺(AAA景区)、华夏谯楼之冠——鼓楼(AAA景区)、世界岩溶迷宫——狼巷迷谷(AAAA景区)、江北第一洞——韭山洞(AAA景区)等七大旅游景区,“红、黄、绿”三色旅游资源已发展成为华东乃至全国重要旅游目的地。如今,凤阳县正以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珍贵的政治人文名片、优美的山水风光和奇特的地质生态等资源为基底,以“改革名城”、“大明古城”、“养生新城”为支撑,全力争创“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
          为进一步提升凤阳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宣传展示凤阳旅游、风光名胜,促进摄影艺术交流。凤阳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首届 “凤阳旅游风景线”摄影艺术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凤阳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滁州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凤阳县摄影家协会
二、参赛范围
        省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游客均可参赛
三、征稿时间
   2012年8月28日—2013年5月31日(以当日收到作品为准)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评选出120幅入展作品,其中:
        一等奖2幅          奖金50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4幅          奖金3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6幅          奖金10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108幅      奖金100元及获奖证书
   注:获奖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员条件之一。
五、大赛规则
    1、参赛作品必须拍摄于凤阳县境内,能够反映凤阳县境内自然风光、名胜古迹、风土民情。其中,一、二、三等奖作品为凤阳县旅游景区的作品。
    2、每位作者选送作品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每组限6张(每组算一幅)。艺术摄影、纪实摄影作品均收。其中,纪实摄影作品必须是拍摄的原始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谢绝电脑创意及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3本届大赛采取数码文件投稿(也可光盘投稿),每幅(组)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作品文件为JPG格式,长边为1200像素,文件量限1兆以内。
       评选结束后,获奖作品将由组委会专门通知,获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未经压缩的获奖作品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4本大赛组织机构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永久免费使用权(不排除作者个人的使用权),可用于举办图片展览和展示、制作海报和招贴、出版图书和画册、各类媒体刊登和发表,以及对外宣传推广中使用,不另支付稿酬。
   5、在本届摄影大赛征稿期间、各省级摄影家协会会员、滁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和凤阳县摄影家协会会员,凭本人会员证和身份证均可享受免票进入景区、景点(龙兴寺除外)摄影创作的礼遇。
   6参赛者应为参赛作品的原作者,对其参赛的作品拥完整的、有独立的著作权,还须保证其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者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本大赛组织方不承担因投稿作品所致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7、参赛作品在邮发过程中损毁、灭失、迟到、未达的,大赛组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获奖作品的奖金税费由凤阳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代扣代缴。
   9、参赛者一经投稿,即视为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大赛规则。
   10、组办机构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投稿方式
         邮箱:fylyds@163.com fylyds@126.com(参赛作品只需发送至其中一个邮箱即可)
         联系电话:13955068963
         联系人:朱维林
七、采风路线
        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来凤阳实地采风创作。鉴于凤阳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人力有限,所有采风拍摄行为均为自发,主办方不组织接待。
摄影采风创作中须注意人生财产安全,因拍摄创作所涉及的相关事宜概由参与者本人承担。
推荐采风景点:
  1、皇家风范:明皇陵等;
  2、自然风光:江北第一洞-韭山洞,狼巷迷谷,禅窟寺等;
  3、红色景区:小岗村;
  4、古代遗存:明中都城遗址、明中都鼓楼等;
  5、凤阳新貌:新老城区;
  6、民俗风情:凤阳花鼓,钱杆子,叉拉机,旱船、锣鼓、舞狮、舞龙等。
八、附则
  1、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大赛规则的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2、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3摄影创作咨询服务热线:18955068707(杨先生)
  4、大赛组委会联系电话:0550-6620502
  5、本次大赛初评定于2013年6、7月在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安徽摄影家网”公布获奖作品名录,8月份进行颁奖。

                                                                    首届“凤阳旅游风景线”摄影大赛组委会

(转自安徽省摄影家协会网)
发表于 2012-12-3 16:3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捕光组织一次这样的活动不错,也是红色旅游路线!
发表于 2012-12-3 18: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丝丝雨 发表于 2012-12-3 16:38
捕光组织一次这样的活动不错,也是红色旅游路线!

支持
发表于 2012-12-3 20: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丝丝雨 发表于 2012-12-3 16:38
捕光组织一次这样的活动不错,也是红色旅游路线!

期待着这一天早日到来。
发表于 2012-12-4 09: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去过凤阳
 楼主| 发表于 2012-12-4 10: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马鞍山市摄影协会组织会员去采风,人家有滁州市摄影家协会和凤阳县摄影家协会负责接待呢
{:soso_e113:}
 楼主| 发表于 2012-12-4 10:4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鲤鱼跳龙门 发表于 2012-12-4 09:10
还没去过凤阳

我骑摩托去淮北时路过凤阳,没看到老朱家祖坟
发表于 2012-12-4 17:3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摄协正在商定组织会员参加首届“凤阳旅游风景线”摄影大赛活动,并将组织采风活动方案在年內公布

发表于 2012-12-4 17: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秘书长 发表于 2012-12-4 17:35
市摄协正在商定组织会员参加首届“凤阳旅游风景线”摄影大赛活动,并将组织采风活动方案在年內公布

期待
发表于 2012-12-4 18: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秘书长 发表于 2012-12-4 17:35
市摄协正在商定组织会员参加首届“凤阳旅游风景线”摄影大赛活动,并将组织采风活动方案在年內公布

期待、支持!
发表于 2012-12-6 12: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偶也没去过凤阳,
偶一定要去咱老朱家祖坟看看,还要磕三个响头,祭拜祭拜!{:soso_e113:}
 楼主| 发表于 2012-12-9 09: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雨山中人 发表于 2012-12-6 12:06
偶也没去过凤阳,
偶一定要去咱老朱家祖坟看看,还要磕三个响头,祭拜祭拜!


好消息:凤阳有关部门出台了政策,凡是姓朱的全国游客,凭本人身份证到凤阳旅游可免除门票,时间是2012年12月1日~31日“四届中国·凤阳花鼓文化旅游节”期间。请雨山中人抓紧时间去哦。
 楼主| 发表于 2013-2-12 08:2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蛇年正月初四出发去那里看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马鞍山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名录

QQ|手机版|小黑屋|本网法律顾问由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葛善俊律师【电话15715550158】担任|【捕光捉影网 版权所有】 ( 皖ICP备06010469号 ) 皖公网安备34050302000177皖公网安备34050302000177

GMT+8, 2024-11-23 07:13 , Processed in 0.061369 second(s), 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