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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捕光捉影论坛版规(2010年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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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9: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总    则
一、发贴原则:
1、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不违反本地政府的规章、规定、条例。
2、不带有色情、暴力、凶杀、迷信等色彩;
3、不漫骂、讽刺、侮辱他人;
4、不暴露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5、不发表容易引起公愤的文字或图片。

二、 原创、转帖及灌水
1、本论坛鼓励原创。
2、转帖必须注明“转帖”,要求为有艺术性的图文,并适量;并注明出处。
3、严禁版内灌纯水及恶意灌水。

三、 删贴原则: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背论坛管理的贴子;

2、涉及肖像权的当事人提出删除的帖子;
3、恶性灌水贴、纯水贴;
4、影响本版正常秩序,具有煽动、挑衅的帖子;
5、删贴恕不另行通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封ID,或提交公安机关立案。

                                                       细      则
一、关于发帖:
1、发帖前提:发帖内容应与本版主题相关。
2、注明类型:发贴者须在标题注明【原创】、【转贴】或【贴图】。
3、欢迎原创,严禁主帖灌水。
4、禁止私自以任何形式发布广告帖。若个人欲召集组织摄影采风活动,发布召集信息需征得论坛管理团队的同意。

二、关于回帖:
1、基本原则:用心跟帖,回帖的内容应与其所回复主帖的内容相关。这是对楼主一种尊重,也是个人良好素质的一种表现。根据主帖的文字、图片内容,回复自己对文字、图片的观后感受,或者和楼主做一些善意交流,不得对图片中人物进行指责和侮辱。
2、支持顶帖:鼓励大家顶那些有意义、值得保留的有价值的帖,但是不要总在顶同一个帖子,而不顾别人的感受。不要顶没有任何价值的帖子,友情顶帖不一定全是好事。
3、删除范围:在一个阶段时间内,不得刻意采用回帖的方式对多个主帖进行排位的提升;勿用“1”、“占楼”、“顶”这样的字眼跟帖,尤其是前几页的跟帖者,您这样的跟帖不仅对楼主是一种无心的伤害,也误导了后面的跟帖者;不得仅仅用纯表情回帖;与主题帖无关的回帖;凡是如此跟帖一律删除不予解释。
4、在回贴中允许一定范围的版聊,但是超过100贴的版聊将视情况予以锁定。

三、关于转移、删帖与锁定:
1、凡帖子与本版块不相符的,管理员或者版主应当及时转移到相应的版块里去。

2、必删帖:政治帖、军事帖、广告帖、色情帖、征婚帖、交友帖、寻人帖、纯连接、纯帖图、丑化他人图文帖、反动言论帖及含恶意人身攻击、污蔑等有损其他版友、版主、管理员、论坛长权益文字帖,一律删除不作解释。
3、无聊帖:与本版主题不符的帖视为无聊帖。 对其他人帖提出质疑而不提供足够信息的都视为无聊帖删除或锁定处理。
4、过期帖、交流贴,问题救助、请教贴,在达到一定回复后(相信已够多意见基本解决问题),版聊帖,在版聊暂停时将进行锁定。锁定的文章,可以浏览但不能继续回复。朋友们可以通过论坛内留言短信和QQ群的形式继续进行交流。
5、对同一贴子回复二篇以上相同内容的;
6、容易引起歧义、争议和矛盾的,予以锁定。

四、关于封ID(禁止发言)和封 IP(禁止访问):
1、发布色情贴、反动贴、 垃圾广告贴、寻人帖、征婚帖、征友贴、政治帖,违反现行法律及本论坛有关规定的;
2、剽窃他人作品视为己有的;

3、同一贴子在多个以上的版块发表的,禁言1周;
4、发表违反上述发贴细则的ID & IP;
5、恶意灌水或与恶意灌水相似行为;
6、在跟帖中的言论影响其他网友的正常讨论,禁言一周;
7、在主贴或回贴中进行人身攻击的,予以删除,并且封IP。

本规定在本论坛长期有效,望各位网友严格遵守。对屡教不改且涉及法律者,本论坛将相关数据资料报送公安部门处理。
发表于 2011-9-24 12: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护捕光捉影论坛,共同探讨摄影艺术,应该是每一位注册会员的良好品德。
发表于 2011-9-26 10: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更加规范性的要求很有必要。赞同.支持。
发表于 2011-11-10 08: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己定,大家遵守,没有规具不成方圆。支持.....
发表于 2012-1-6 16: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新版规、遵守新版规。新版规<二>项第3条:严禁版内灌纯水及恶意灌水。请教版主,何谓“灌纯水及恶意灌水”?弄懂后以便我更好遵守。谢谢!
发表于 2012-1-7 14:3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2-2-24 19: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支持!遵守!
发表于 2012-4-9 19: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复阅读,学习规章制度。。。。。。。。。。。
发表于 2012-4-13 12: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支持新版规。。。。。。
发表于 2012-6-29 11: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更加规范性的要求很有必要。赞同.支持
发表于 2012-7-18 09: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遵守规章制度为荣,以违反规章制度为耻!
发表于 2012-11-5 09: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遵守论坛规范!
发表于 2012-11-11 06:5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soso_e182:}
发表于 2013-1-16 21: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人的我绝对支持!{:soso_e120:}
发表于 2018-2-3 13:07: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菱长莱 发表于 2011-9-24 12:33
爱护捕光捉影论坛,共同探讨摄影艺术,应该是每一位注册会员的良好品德。

知道了,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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