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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17届摄影艺术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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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8 11: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17届安徽省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截稿日期:2010年5月31日(以收到邮件为准)
              评选日期:2010年6月5日
              展出日期:2010年9月上旬


    安徽省摄影艺术展览是经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批准,由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历史最久、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全省性摄影艺术展览。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已先后成功举办了十六届,共展出2000多名作者(人次)近3000幅(组)摄影佳作。
    安徽省摄影艺术展览旨在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艺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创作原则,鼓励艺术创新与探索。
    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欢迎全省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一、征稿规则:
    1. 全省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
    2. 展览分为“纪录”、“艺术”、“商业”三大类,参展人可依据不同情况,选择投稿。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别,但同一幅(组)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别。
    3. 作品主题须积极向上,尤其欢迎反映本省地域文化的作品。黑白、彩色不限,题材、体裁、风格与流派不限。除商业类以外,单幅、组照均可选送。
    4. 组照作品每组以不超过6幅为限,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胶带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一律按横版排列。
    5. 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安徽省历届摄影艺术展中获奖、入选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6. 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所有选送作品需以照片形式投稿,其中横画面、竖画面作品的最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所有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7. 请按要求填写 “第17届安徽省摄影艺术展览参展表”(见附件),并粘贴在参展作品背面。
    8. 投送作品的作者每投送8幅(组)以上作品收取参展费40元,不足8幅(组)的每幅(组)收取参展费5元。费用作为补贴本届影展及作品集开支之用。
    9. 入选、获奖作品的作者需提交长边不低于3500像素,300dpi,精细JPG格式电子文件,供省摄协统一放大制作展览照片、编印影展作品集。
    10. 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11. 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单位不承担何赔偿责任。
    12. 本届展览不退稿,欢迎作者取回作品。未取回作品,将由省摄影家协会推荐参加2010“咱们中国人”全国摄影大奖赛评选。
    13. 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评选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二、作品入选数额及奖项设置:
    本届安徽省摄影艺术展览拟入展作品280幅(组)。
    “艺术类”:设金奖3幅,银奖6幅,铜奖12幅,颁发奖杯和证书;
    “纪录类”:设金奖2幅,银奖4幅,铜奖8幅,颁发奖杯和证书;
    “商业类”:设金奖1幅,银奖2幅,铜奖4幅,颁发奖杯和证书;
    “优秀奖”:入选作品均为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组织工作奖”:若干名;
    “特别贡献奖”:若干名。
    注:展览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获奖、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三、类别释义:
    1. 纪录类: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突发性事件、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等真实记录的作品。本类照片除对反差、色彩、影调、剪裁进行适度调整外,不得改变原始影像。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附简要说明(不超过200字,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2. 艺术类:指注重主观情感、审美意趣表达的作品。题材可涉及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社会生活、艺术人像和小品静物等方面,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3. 商业类:指以推介某种商品或品牌、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广告、婚纱人像、时尚潮流、时装展现、建筑艺术。本类作品均为单幅,不设组照。
    4. 优秀组织工作奖:对于认真组织参展、踊跃投送作品,获奖、入选成绩突出的市级摄影家协会或团体,授予“第17届安徽省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奖”。
    5. 特别贡献奖:对于赞助、支持影展成功举办,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授予“第17届安徽省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奖”。

四、其他说明:
    1. 署名说明:选送暗房技术加工的影像作品、数字技术特技影像的作品,若是与他人合作,可分别署创意者、拍摄者姓名各一人;其他各类作品均不得以二位作者以上的名义投稿。
    2. 由安徽省文联、安徽省摄影家协会组织评委进行评审。评委会有权对参展作品的类别、组照张数依据参展作品数量和总体水平进行适当调整。
    3. 主办方有权在与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展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4. 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在安徽省摄影家协会 “安徽摄影家网”、 《大家摄影》电子杂志公布。
    5. 获本届影展金、银、铜奖和优秀奖的作者均可获赠《第17届安徽省摄影艺术展览作品集》一册;
    6. 欢迎单位和个人提供赞助和支持(赞助支持壹万元及以上的,可作为协办方)。
    7. 第17届安徽省摄影艺术展览组委会对本影展具有最终解释权。


五、作品投送:
    地址:合肥市芜湖路168号同济大厦611室安徽省摄影家协会
    邮编:230001
    联系人:朱馥英、曲航
    电话:18956082169(朱馥英)、 13305699084(曲航)
          0551-2888191(办公室)
    网址:http://www.ahsyj.com
注:1. 参展费需另行邮汇,请将“汇款收据”复印件与作品一起邮寄;
        2. 寄稿件请标明“17届省影展作品”。




      

                                                 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
                                                    201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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