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拔8848 发表于 2012-3-17 10:35:33

马鞍山市首届 “我的诗城 我的家”网络摄影比赛 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营造“热爱马鞍山、宣传马鞍山”的网络舆论氛围,充分记录和表现我市近年来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文化传承、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现举办马鞍山市首届 “我的诗城 我的家”网络摄影比赛,具体内容如下:

指导:中共马鞍山市委宣传部

主办: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

承办:马鞍山OK论坛

支持:市摄影家协会青年摄影分会

一、作品范围(共二类)

第一类:“春在诗城”

马鞍山市(包括三县三区)范围内,有关春节时期的过节习俗、风土人情、百姓生活以及其它能充分表现马鞍山人欢欢喜喜过大年的节日气氛的作品;马鞍山市(包括三县三区)范围内,有关春天时节的城市面貌、自然风光、田园山水、微距静物以及其它能充分表现马鞍山城乡春意盎然景象的作品;

第二类:“诗城名片”

马鞍山市(包括三县三区)范围内的地方特产、手工艺术、重大项目、重要活动、工商企业、标志建筑、戏曲文化、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广场公园、知名人物、公益组织以及其他能充分代表我市对外形象的“城市名片”,以摄影的手法,记录或表现其制作、生产、建设、演变、发展、运行等过程的作品。

二、征稿时间

2012年1月16日至2012年5月20日

三、奖项设置

1、“春在诗城”

一等奖1幅(组),颁发荣誉证书,奖励现金1000元

二等奖2幅(组),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现金500元

三等奖3幅(组),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现金200元

另设优秀奖和网络人气奖若干幅(组),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城市名片”

一等奖1幅(组),颁发荣誉证书,奖励现金1000元

二等奖2幅(组),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现金500元

三等奖3幅(组),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现金200元

另设优秀奖和网络人气奖若干幅(组),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四、参赛规则

1, 每幅(组)参赛作品只能在第一类“春在诗城”或第二类“诗城名片”中选择其一对应投稿,不得一稿两投。

2, 参赛作品均要求为2010年以后创作。反映城市变化的组照至少有一张为2010年以后创作。

3, 网络人气奖可以和等级奖,优秀奖兼得。但同类作品的等级奖不可兼得。

4, 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完全原创作品,拥有完整的、独立的、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若有法律纠纷的,由投稿参赛者独自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大赛组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参赛作品必须发布到马鞍山OK论坛摄影版指定参赛区域(新注册会员,受发图权限影响的可直接发送至比赛指定邮箱 bisai@masok.cn,大小不超过300K,并注明OK论坛注册ID、作品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彩色、黑白作品不限,单幅、组照均可(一个组照等同于一幅单幅作品,每组可由4-8张照片构成),每一位参赛者的作品只能署一位作者姓名,不得以两位作者的名义投稿。

6, 入围作品将由大赛组委会通知作者,作者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含有Exif信息的,不低于2M的作品数据文件。本次大赛将邀请市相关单位嘉宾及市资深摄影家担任评委。

7, 本次活动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寄稿件。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协办、承办和支持单位有权在举办展览、出版图书和画册、网络传播、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8, 凡投稿参赛者,均视为认真阅读和理解本征稿启事,同意并遵守征稿要求。

五、组织机构

设立比赛组委会,下设评委组、工作组。本次比赛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马鞍山市首届 “我的诗城 我的家”网络摄影比赛 组委会

                                                                                 2012年元月十二日

菱长莱 发表于 2012-3-17 17:26:56

在本市举办这样的摄影比赛,主办单位里没有马鞍山市摄影家协会(或者各分会之一),青年摄影分会仅仅是“支持”而已,奖金还少的可怜,奖项也少,这样的比赛不参加也罢。

齐人游天 发表于 2012-3-18 08: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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