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摄协 发表于 2011-4-6 17:01:21

【征稿】征集不文明图片主题帖(在此跟帖发图)

马鞍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马鞍山日报联合征集发生在我市不文明的图片,

如一些交通不文明行为、乱涂乱画、翻越城市道路护栏、在公共场所攀折花草、车辆乱停乱放、占到经营等各种不文明行为,所拍图片必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不需要标题,可配适当的文字说明),长边不小于800像素、文件300K以内。(必须是原创,不得剽窃,不得任何PS制作和处理)

图片经马鞍山日报专版选用后,付稿酬,并作为加入市摄协的条件之一,

请用公共ID:提倡文明(密码123456),请在此跟帖发图,不要另开贴发图了。

由报社选用后,通知作者把姓名及联系方式发至摄协专用邮箱 massyjxh@163.com

提倡文明 发表于 2011-4-6 17:08:36

拍摄时间 : 2011-04-04 10: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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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留言:请作者把拍摄地点注明一下。

快乐生活 发表于 2011-4-6 17:47:35

涉及到肖像权吗。

秘书长 发表于 2011-4-6 18:00:44

回复 3# 快乐生活

作为新闻图片刊登在日报上是不存在肖像权问题的。

谢谢关注。

花中雪子 发表于 2011-4-6 18:38:03

虽然是不文明的行为,但我不想因肖像权而产生官司!

提倡文明 发表于 2011-4-6 22:08:54

2011年2月25日,解放路和团结路十字路口处:

般若 发表于 2011-4-8 18:33:25

希望大家利用周六周日两天多观察多拍多发贴

秋竹 发表于 2011-4-8 23:47:42

秘书长,去年拍的不文明图片现在能发吗?

秘书长 发表于 2011-4-11 18:31:07

回复 8# 秋竹

可以发。

提倡文明 发表于 2011-4-26 23:14:44

回复 1# 市摄协

提倡文明 发表于 2011-4-26 23:24:07

回复 1# 市摄协

提倡文明 发表于 2011-4-26 23:33:51

回复 1# 市摄协

阿米巴 发表于 2011-4-27 20:16:00

回复 1# 市摄协
在当涂这边拍的也可以吗?

阿米巴 发表于 2011-4-27 20:17:47

回复 1# 市摄协

请问通告中所说的“请用公共ID:提倡文明(密码123456),”是什么意思啊?怎样使用啊?

菱长莱 发表于 2011-4-28 22:53:46

回复 14# 阿米巴

就是你用“提倡文明”登录本论坛在这里跟帖发应征照片,而不要用“阿米巴”登录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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